什么是宰后檢疫

什么是宰后檢疫,不冷凍的肉是現殺的嗎?是的,在市場上會有冷鮮肉和新鮮肉,很多人對冷鮮肉的直觀感覺都是不衛生,和不新鮮 , 但是冷鮮肉和新鮮肉的區別并沒有人們常覺得的那么嚴重,以下我們就來講講冷鮮肉和新鮮肉有什么區別 。
冷鮮肉是指嚴格執行檢疫、檢驗制度 , 對屠宰后的生豬迅速進行冷卻處理,使豬肉溫度在24小時內迅速降為0~4℃,并一直保持在0~4℃的低溫條件下,經解僵、排酸、成熟等過程后,在10~15℃的車間內進行分割加工而制成的冷卻豬肉 。而新鮮肉是指現宰現賣,未經任何降溫處理的肉 。
肉品品質檢驗內容包括哪些?1、入廠檢驗:①索要產地檢疫合格證或出縣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載工具消毒證明及運輸檢疫證明,同時檢查耳標 。②卸車時,進行群體檢查,發現可疑豬趕入隔離圈,繼續觀察;傷、殘豬送急宰間進行急宰處理 。③檢查有無灌水豬 。
2、待宰檢驗:①待宰期間,觀察有無漏檢的病豬 。②待宰期間是否按照《生豬屠宰操作規程》要求的停食12—24小時,充分飲水至宰前3小時 。
動物檢疫條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動物檢疫活動管理,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保障動物及動物產品安全,保護人體健康,維護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以下簡稱《動物防疫法》),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動物檢疫活動 。
第三條 農業部主管全國動物檢疫工作 。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檢疫工作 。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
第四條 動物檢疫的范圍、對象和規程由農業部制定、調整并公布 。
第五條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指派官方獸醫按照《動物防疫法》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出具檢疫證明,加施檢疫標志 。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可以根據檢疫工作需要,指定獸醫專業人員協助官方獸醫實施動物檢疫 。
第六條 動物檢疫遵循過程監管、風險控制、區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
第二章 檢疫申報
第七條 國家實行動物檢疫申報制度 。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根據檢疫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動物檢疫申報點,并向社會公布動物檢疫申報點、檢疫范圍和檢疫對象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動物檢疫申報點的建設和管理 。
第八條 下列動物、動物產品在離開產地前,貨主應當按規定時限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一)出售、運輸動物產品和供屠宰、繼續飼養的動物,應當提前3天申報檢疫 。
(二)出售、運輸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種蛋,以及參加展覽、演出和比賽的動物,應當提前15天申報檢疫 。
(三)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相關易感動物、易感動物產品的 , 貨主除按規定向輸出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外,還應當在起運3天前向輸入地省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
第九條 合法捕獲野生動物的,應當在捕獲后3天內向捕獲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
第十條 屠宰動物的,應當提前6小時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急宰動物的,可以隨時申報 。
第十一條 申報檢疫的 , 應當提交檢疫申報單;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運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的,還應當同時提交輸入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批準的《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檢疫審批表》 。
申報檢疫采取申報點填報、傳真、電話等方式申報 。采用電話申報的,需在現場補填檢疫申報單 。
第十二條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受理檢疫申報后,應當派出官方獸醫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實施檢疫;不予受理的 , 應當說明理由 。
第三章 產地檢疫
第十三條 出售或者運輸的動物、動物產品經所在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官方獸醫檢疫合格,并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后 , 方可離開產地 。
第十四條 出售或者運輸的動物,經檢疫符合下列條件,由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一)來自非封鎖區或者未發生相關動物疫情的飼養?。ɑВ?
(二)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了強制免疫,并在有效保護期內;
(三)臨床檢查健康;
(四)農業部規定需要進行實驗室疫病檢測的,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五)養殖檔案相關記錄和畜禽標識符合農業部規定 。
乳用、種用動物和寵物,還應當符合農業部規定的健康標準 。
第十五條 合法捕獲的野生動物,經檢疫符合下列條件 , 由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后,方可飼養、經營和運輸:
(一)來自非封鎖區;
(二)臨床檢查健康;
(三)農業部規定需要進行實驗室疫病檢測的,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
第十六條 出售、運輸的種用動物精液、卵、胚胎、種蛋,經檢疫符合下列條件,由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一)來自非封鎖區 , 或者未發生相關動物疫情的種用動物飼養?。?
(二)供體動物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了強制免疫,并在有效保護期內;
(三)供體動物符合動物健康標準;
(四)農業部規定需要進行實驗室疫病檢測的,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五)供體動物的養殖檔案相關記錄和畜禽標識符合農業部規定 。
第十七條 出售、運輸的骨、角、生皮、原毛、絨等產品,經檢疫符合下列條件,由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一)來自非封鎖區 , 或者未發生相關動物疫情的飼養?。ɑВ?
(二)按有關規定消毒合格;
(三)農業部規定需要進行實驗室疫病檢測的,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
第十八條 經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動物產品,由官方獸醫出具檢疫處理通知單,并監督貨主按照農業部規定的技術規范處理 。
第十九條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用于飼養的非乳用、非種用動物到達目的地后 , 貨主或者承運人應當在24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并接受監督檢查 。
第二十條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的乳用、種用動物到達輸入地后,在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下 , 應當在隔離場或飼養?。ㄑ承∏┠詰母衾肷嶠懈衾牘鄄?,大中型動物隔離期為45天,小型動物隔離期為30天 。經隔離觀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飼養;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隔離觀察合格后需繼續在省內運輸的,貨主應當申請更換《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更換《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不得收費 。
第四章 屠宰檢疫
第二十一條 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法向屠宰?。ǔА⒌悖┡勺ぃǔ觶┕俜絞摶絞凳┘煲?。屠宰?。ǔА⒌悖┯Φ碧峁┯臚澇墜婺O嗍視Φ墓俜絞摶階こ〖煲呤液圖煲卟僮魈ǖ壬枋?。出?。ǔА⒌悖┑畝鋝酚Φ本俜絞摶郊煲吆細? ,加施檢疫標志,并附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
第二十二條 進入屠宰?。ǔА⒌悖┑畝鎘Φ備接小抖錛煲吆細裰っ鰲罰?并佩戴有農業部規定的畜禽標識 。
官方獸醫應當查驗進場動物附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佩戴的畜禽標識 , 檢查待宰動物健康狀況,對疑似染疫的動物進行隔離觀察 。
官方獸醫應當按照農業部規定 , 在動物屠宰過程中實施全流程同步檢疫和必要的實驗室疫病檢測 。
第二十三條 經檢疫符合下列條件的,由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對胴體及分割、包裝的動物產品加蓋檢疫驗訖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檢疫標志:
(一)無規定的傳染病和寄生蟲?。?
(二)符合農業部規定的相關屠宰檢疫規程要求;
(三)需要進行實驗室疫病檢測的,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
骨、角、生皮、原毛、絨的檢疫還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有關規定 。
第二十四條 經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動物產品,由官方獸醫出具檢疫處理通知單,并監督屠宰?。ǔА⒌悖┗蛘呋踔靼湊張┮擋抗娑ǖ募際豕娣洞?。
第二十五條 官方獸醫應當回收進入屠宰?。ǔА⒌悖┒鋦驕叩摹抖錛煲吆細裰っ鰲?,填寫屠宰檢疫記錄 。回收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應當保存十二個月以上 。
第二十六條 經檢疫合格的動物產品到達目的地后,需要直接在當地分銷的,貨主可以向輸入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請換證,換證不得收費 。換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提供原始有效《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檢疫標志完整,且證物相符;
(二)在有關國家標準規定的保質期內,且無腐敗變質 。
第二十七條 經檢疫合格的動物產品到達目的地 , 貯藏后需繼續調運或者分銷的,貨主可以向輸入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重新申報檢疫 。輸入地縣級以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動物產品,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
(一)提供原始有效《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檢疫標志完整 , 且證物相符;
(二)在有關國家標準規定的保質期內,無腐敗變質;
(三)有健全的出入庫登記記錄;
(四)農業部規定進行必要的實驗室疫病檢測的,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
第五章 水產檢疫
第二十八條 出售或者運輸水生動物的親本、稚體、幼體、受精卵、發眼卵及其他遺傳育種材料等水產苗種的,貨主應當提前20天向所在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經檢疫合格,并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后,方可離開產地 。
第二十九條 養殖、出售或者運輸合法捕獲的野生水產苗種的,貨主應當在捕獲野生水產苗種后2天內向所在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經檢疫合格,并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后,方可投放養殖場所、出售或者運輸 。
合法捕獲的野生水產苗種實施檢疫前,貨主應當將其隔離在符合下列條件的臨時檢疫場地:
(一)與其他養殖場所有物理隔離設施;
(二)具有獨立的進排水和廢水無害化處理設施以及專用漁具;
(三)農業部規定的其他防疫條件 。
第三十條 水產苗種經檢疫符合下列條件的,由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一)該苗種生產場近期未發生相關水生動物疫情;
(二)臨床健康檢查合格;
(三)農業部規定需要經水生動物疫病診斷實驗室檢驗的,檢驗結果符合要求 。
檢疫不合格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監督貨主按照農業部規定的技術規范處理 。
第三十一條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水產苗種到達目的地后,貨主或承運人應當在24小時內按照有關規定報告 , 并接受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 。
第六章 動物檢疫
第三十二條 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運輸相關易感動物、動物產品的,除附有輸出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外,還應當向輸入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并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定取得輸入地《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
第三十三條 輸入到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的相關易感動物 , 應當在輸入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指定的隔離場所 , 按照農業部規定的無規定動物疫病區有關檢疫要求隔離檢疫 。大中型動物隔離檢疫期為45天,小型動物隔離檢疫期為30天 。隔離檢疫合格的,由輸入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不合格的,不準進入,并依法處理 。
第三十四條 輸入到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的相關易感動物產品,應當在輸入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指定的地點,按照農業部規定的無規定動物疫病區有關檢疫要求進行檢疫 。檢疫合格的 , 由輸入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不合格的,不準進入,并依法處理 。
第七章 檢疫審批
第三十五條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的 , 貨主應當填寫《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檢疫審批表》,向輸入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請辦理審批手續 。
第三十六條 輸入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引進的決定 。符合下列條件的,簽發《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檢疫審批表》;不符合下列條件的,書面告知申請人 , 并說明理由 。
(一)輸出和輸入飼養場、養殖小區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二)輸入飼養場、養殖小區存欄的動物符合動物健康標準;
(三)輸出的乳用、種用動物養殖檔案相關記錄符合農業部規定;
(四)輸出的精液、胚胎、種蛋的供體符合動物健康標準 。
第三十七條 貨主憑輸入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簽發的《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檢疫審批表》,按照本辦法規定向輸出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輸出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實施檢疫 。
第三十八條 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應當在《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檢疫審批表》有效期內運輸 。逾期引進的,貨主應當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
第八章 檢疫監督
第三十九條 屠宰、經營、運輸以及參加展覽、演出和比賽的動物 , 應當附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經營、運輸的動物產品應當附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檢疫標志 。
對符合前款規定的動物、動物產品,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可以查驗檢疫證明、檢疫標志,對動物、動物產品進行采樣、留驗、抽檢 , 但不得重復檢疫收費 。
第四十條 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補檢,并依照《動物防疫法》處理處罰 。
符合下列條件的 , 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不符合的,按照農業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
(一)畜禽標識符合農業部規定;
(二)臨床檢查健康;
(三)農業部規定需要進行實驗室疫病檢測的,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
第四十一條 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骨、角、生皮、原毛、絨等產品 , 符合下列條件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不符合的,予以沒收銷毀 。同時,依照《動物防疫法》處理處罰 。
(一)經外觀檢查無腐爛變質;
(二)按有關規定重新消毒;
(三)農業部規定需要進行實驗室疫病檢測的 , 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1]
第四十二條 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精液、胚胎、種蛋等,符合下列條件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不符合的,予以沒收銷毀 。同時 , 依照《動物防疫法》處理處罰 。
(一)貨主在5天內提供輸出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來自非封鎖區的證明和供體動物符合健康標準的證明;
(二)在規定的保質期內,并經外觀檢查無腐敗變質;
(三)農業部規定需要進行實驗室疫病檢測的,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
第四十三條 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肉、臟器、脂、頭、蹄、血液、筋等,符合下列條件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并依照《動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進行處罰;不符合下列條件的,予以沒收銷毀,并依照《動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一)貨主在5天內提供輸出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來自非封鎖區的證明;
(二)經外觀檢查無病變、無腐敗變質;
(三)農業部規定需要進行實驗室疫病檢測的 , 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
第四十四條 經鐵路、公路、水路、航空運輸依法應當檢疫的動物、動物產品的,托運人托運時應當提供《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沒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承運人不得承運 。
第四十五條 貨主或者承運人應當在裝載前和卸載后,對動物、動物產品的運載工具以及飼養用具、裝載用具等,按照農業部規定的技術規范進行消毒,并對清除的墊料、糞便、污物等進行無害化處理 。
第四十六條 封鎖區內的商品蛋、生鮮奶的運輸監管按照《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實施 。
第四十七條 經檢疫合格的動物、動物產品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目的地 。經檢疫合格的動物在運輸途中發生疫情,應按有關規定報告并處置 。
第九章 罰則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三十一條規定,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用于飼養的非乳用、非種用動物和水產苗種到達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告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的乳用、種用動物到達輸入地后,未按規定進行隔離觀察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
第五十條 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 依照《動物防疫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動物衛生監督證章標志格式或樣式由農業部統一制定 。
第五十二條 水產苗種產地檢疫,由地方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委托同級漁業主管部門實施 。水產苗種以外的其他水生動物及其產品不實施檢疫 。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農業部2002年5月24日發布的《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14號)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
黃膘豬肉人吃了會怎樣?在我們農村殺年豬的時候,偶爾會有人家的年豬是黃膘豬肉,由于我從事畜牧獸醫工作,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村民會咨詢我,這樣的黃膘豬肉能不能吃,多人體會不會產生傷害 。其實這種黃膘豬肉有的可以放心的食用 , 而有的黃膘豬肉卻是千萬不能吃的 。那么,到底哪種黃膘豬肉能吃哪種黃膘豬肉不能吃呢?這還得從黃膘豬肉產生的原因來區分 。
〔黃膘豬肉產生的原因〕
黃膘豬肉并不是很常見的一種豬肉,我們獸醫把這種豬肉叫做“黃膘癥”,這種情況也會發生在其它動物身上,曾經殺羊的時候就出現過黃膘羊肉 。咱們還是回到原題,黃膘豬肉產生的原因主要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自然的,一種是病態的 。
自然的黃膘豬肉主要是長期飼喂了含有大量黃色素的飼料,比如玉米、胡蘿卜等,這些飼料中含有大量黃色素,這些黃色素過多會沉積到脂肪里 , 從而形成黃膘豬肉 , 這個很好理解,就像有的人吃了大量的桔子 , 就會導致皮膚發黃,有一段時間不吃,這種黃色就會褪去;飼喂大量含有不飽和脂肪酸,導致具體代謝異常使黃色素積蓄在體內;還有就是維生素E缺乏、遺傳等都會引起黃膘癥 。當然了 , 在同等飼喂條件下,也不是所有的豬都會發生黃膘癥,只有少數豬因為個體差異才會發生黃膘癥的 。對于這種原因產生的黃膘豬肉是可以放心食用的 。
病態黃膘豬肉是因為某些傳染病、中毒性疾病引發的膽汁排泄不暢或者其它障礙,導致血紅素進入血液形成黃疸,這個也很好理解,比如有的人患了黃疸性肝炎,就會眼結膜、皮膚都是黃色的,有的肝臟腫瘤或者癌癥病人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黃疸發生 。對于這種病態的黃膘豬肉是不能食用的 , 如果人吃了這種病態的黃膘豬肉,有患人畜共患傳染病的風險,也可能發生中毒等疾病 。一般在農村都是做銷毀、深埋處理 。
〔如何區分自然形成的黃膘豬肉和病態的黃膘豬肉〕
其實區分黃膘豬肉能不能吃的方法也很簡單,如果黃膘豬肉隨著放置時間的延長 , 黃色越來越淡甚至恢復正常的豬肉 , 同時檢查豬的肝、膽、腎等內臟沒有發生病變的 , 都是自然黃膘豬肉 , 是可以食用的;如果黃膘豬肉不隨著放置時間而褪色 , 甚至會加深顏色,并且同時伴有結膜、皮膚(白豬可見)、血管膜都有黃色 , 肝、膽、腎有不變的 , 這種黃膘豬肉是病態的豬肉,是不能食用的,如果食用會對人體產生相當大的傷害 。
以上是對豬肉黃膘癥的一些介紹 , 希望大家能夠認真對待,不要因為舍不得而吃了病態的黃膘豬肉,那樣會使人患有嚴重疾病 , 到時候治病的錢可比豬肉貴得多,弄不好也許會搭上性命 。
動物宰后檢疫的方法有哪些?【什么是宰后檢疫】肉眼觀察、實驗室檢測、試紙檢測、微生物檢測等


    以上關于本文的內容,僅作參考!溫馨提示:如遇健康、疾病相關的問題,請您及時就醫或請專業人士給予相關指導!

    「愛刨根生活網」www.malaban59.cn小編還為您精選了以下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